人福医药:人福医药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人福医药资讯
2024-03-28 22:00:4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9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预案》;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为中国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截至2023年末,大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60名、注册会计师971名、从业人员总数4,00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00名。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文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
业,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青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执业记录

大信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情况如下: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处分 13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贯彻风险导向理念,突出重点、难点和风险点。一级复核是项目经理对项目组成员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并作好复核记录,对不规范的
工作底稿要求修改完善。二级复核是部门高级经理在一级复核的基础上,采取具体复核与总体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业务项目的重要事项、重要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报告类型的确定等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是在一级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