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人福医药资讯
2024-03-28 2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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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林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预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刘林青 周睿 张素华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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