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被罚,亏损股民或可通过法律渠道挽回损失
股友812v56853o
2018-05-29 1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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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6日,澄星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且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报名请登陆证券 维 权 网(www.zqwq.net)或者百度刘冰华律师与我们联系。
 声明: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看法,本文仅供参考,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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