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3-2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
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审计署、中国证
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
会【2008】7 号文)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文)以及
江苏证监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证券代码:600078
公司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8 日
公司上市日期:1997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65,147.128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批发(按
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销售,本企
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出口,电子产品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农副产品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5.79%股份,实
际控制人为李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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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组织架构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全体董事均
能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现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
公司经营管理权。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要求,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自我
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
作小组。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咨询机构,协助公司梳理、
构建及完善内部控制架构,帮助公司识别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风险,有针
对性的设计内部控制的重点流程和内容并协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李兴
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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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负责对内控体系的建设工作进行总体筹划、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对
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控制关键工作节点,审阅各阶段工作成果及工作报
告,分阶段对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进行验收等。
2、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总经理傅本度
副组长:财务总监华平、董事会秘书夏正华
成员: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内控体系建设和推进工作;协调各单
位及部门配合外部咨询机构的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与
监管部门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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