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17 年持续督导报告书
二零一八年四月
声明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2389 号《关于核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李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对青鸟华光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予以核准,并核准青鸟华光向康欣新材39名股东共发行557,740,338股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青鸟华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812,29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申万宏源受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华光”,现已更名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青鸟华光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情况出具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本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业务经营数据等由康欣新材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报告书不构成对康欣新材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名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
本报告书 指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2017年持续督导报告书
青鸟华光、上市公司 指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076),上市公司原名
东方国兴 指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康欣新材、上市公司 指 上市公司现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076)
湖北康欣新材、标的公司指 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本
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李洁、周晓璐、李汉华、郭志先组成的家族,郭志先、李
李洁家族 指 汉华系夫妻关系,李洁、周晓璐系夫妻关系,李洁系郭志
先、李汉华之子
交易对方 指 湖北康欣新材全体股东,包括李洁家族以及其他21名自然
人、14家投资机构
标的资产、置入资产、拟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北康欣新材全体股东所持有的经
购买资产 审计、评估确认的湖北康欣新材100%股权
置出资产 指 除上市公司无法剥离之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负债及
与之对等现金外全部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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