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康欣新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
康欣新材资讯
2024-01-02 16:19: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03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 月 2 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其会
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更新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新制定四项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投资者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新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进行直接债务融资,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发行券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融资规模、融资期限、票面利率区间等事项,公司将在公开招标确定发行券商后另行报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确定。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 1、2、4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