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1)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 万元;公司 2023 年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7,289.77 万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1,425.20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浙江富润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070 ST 富润 A 股停牌 2024/4/29 全天 2024/4/29 2024/4/30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富润。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ST 富润”变更为“*ST 富润”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070”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9,323.17 万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扣除与主
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7,289.77 万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 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浙江富润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4 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结合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和客户财务状况等,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讨。
(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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