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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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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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张国荣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客观反应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尽快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尽力在 2024 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张国荣、周伯煌、周鸿勇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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