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权利。依照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还款承诺履行期限及拟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还款承诺履行期限,并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事项,我们认为:承诺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苍箐 刘汴生 陶雄华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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