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7-108
债券代码: 122060 债券简称:10银鸽债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银鸽债”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7年12月20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7年12月22日
摘牌日: 2017年12月 22日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 2010年
12月22 日发行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2017年12月22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1日期间
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0银鸽债,代码122060。
3、发行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7.5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5+2)期,在第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17号文核准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票
面年利率7.0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
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2015年11月,公司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票面利率100个
基点至8.09%,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者不要求向发行人回售其届时持有的本期债券。
11、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 5 个付息日之前的第10 个工作日
发布关于投资者行使债券回售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全部本期债券至第7 个付息日。
2015年12月公司对本期债券实施回售,回售实施完毕后,“10银鸽债”公司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92,374,000元。
12、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3、起息日:本债券的首发日,即2010年12月22日。
14、利息登记日:2011年至2017年每年12月22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债权登记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12月22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首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担保人及方式:本期债券由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资信评级情况: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017年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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