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股票代码: 600067
债券简称: 15冠城债 债券代码: 12244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创新楼)
2015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8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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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
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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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5年 8月 12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5]1941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人民币 28 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次债券简称为“15冠城债”,代码为122444。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8亿元,根据发行人《关于“15冠
城债”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 回售实施完毕后,本次债券的存续规模
为17.6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票面利率:本次债券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为5.10%, 2018年,发行人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将票面利率调整至7.60%。
6.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
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
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上
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
次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
计息年度付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次债券
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
部本次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
人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
年存续。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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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
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3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
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次债券份
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
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
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
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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