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本人作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2023年,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通过多种途径深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及所在行业经营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会议1次。
2、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实际全部参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参加1次。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监管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异议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认为公司在持续完善和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作用,各项业务持续正常开展,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报告初稿以及年度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使本人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本人审阅,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在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时向本人推送相关信息解读,保证本人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建立了不定期沟通机制,使得本人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便于本人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后对各类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客观的判断。
(一) 关联交易事项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召开前,本人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此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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