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4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15安信0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
2018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5年6月
2 日发行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三期次级债券(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6月4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6月2日
至2018年6月1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2018年6月2日为周六,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为了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5安信03,代码123054。
3、发行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 5.50%,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8、计息期限:2015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自2016年起每年6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18年6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方案
根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50%,每手“15安信03”(面
值人民币 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00元(含税),派发
本金为人民币1,000.00元。
三、本次兑付债权登记日、兑付日及摘牌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8年5月30日
(二)债券停牌起始日:2018年5月31日
(三)兑付资金发放日: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2日为
周六,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摘牌日: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2日为周六,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安信03”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方法
1、发行人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发行人将在本次兑付日前的第2个交易日的16:00时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发行人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和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和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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