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东望时代资讯
2024-04-25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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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
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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