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50:中国联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
中国联通资讯
2017-08-20 23:28:52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2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期授予方案



(草案)



二〇一七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方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总则...... 5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6



第四章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7



第五章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8



第六章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 9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10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11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14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5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业绩的影响...... 16



第十二章 本方案制定和审批程序、股票授予和解锁程序...... 17



第十三章 激励对象的收益...... 19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9



第十五章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21



第十六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23



第十七章 本方案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24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25



第十九章 附则...... 26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本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方案、方案、本期方案: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



本公司、公司、中国联通: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对象:指依据本方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限制性股票:指中国联通依据本方案授予激励对象的、转让受到限制的中国联通人民币普通股,激励对象只有在公司业绩目标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出售限制性股票并获益。



授予日: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有效期:指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届满之日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禁售期: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方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的期限。



解锁期: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方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条件转让的期限。



国资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



期激励机制,应对行业激烈竞争和支撑公司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具体规定,制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



第二条 本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国资委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制定本方案的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