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7-054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架构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平台,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转让存量股份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现将本公司、联通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的股权关系说明如下:
联通红筹公司和本公司均为联通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联通运营公司是联通红筹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境内运营实体。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与联通集团、联通红筹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联通红筹公司于2000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其ADR在纽约证券交
易所上市。经国务院批准,联通集团以其持有的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China Unicom(BVI) Limited)(“联通BVI公司”)的51%的股权出资发起设立本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2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持有联通BVI公司82.10%的股权,除持有
联通BVI公司股权之外不持有其他经营性资产,联通BVI公司持有联通红筹
公司40.61%的股份。根据上述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间接持有联通红筹公司
33.34%的权益。根据联通BVI公司和中国联通集团(BVI)有限公司(“联通
集团BVI公司”,联通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持有
联通红筹公司约33.75%的股份)于2008年9月22日签订的《一致行动方协
议》以及相关确认函件,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实际控制了联通红筹公司
约74.36%表决权股份。综上,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控制了联通红筹公司
及联通运营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及联通运营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投入联通运营公司用于“4G 能力提升项目”、“5G组
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
本次混改完成后,本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及联通运营公司的控制关系不会改变。
本公司披露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本公司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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