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6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该事务所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
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玲,200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巴倩,2022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博,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
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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