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歌华有线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歌华有线资讯
2024-04-26 22:53:0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社会责任报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歌华有线”)于 1999 年 9 月经北京市
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授权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网络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等。

歌华有线于 200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7),是国内有线网络首
家上市公司、国内第一批三网融合广电试点企业、北京市第一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2012 年被中宣部等四部委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先后四次被评为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连续被评为纳税信用 A 级企业和上交所上市公司治理样板企业。

作为国有文化企业,歌华有线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在广大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歌华有线始终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安全传输前提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服务升级,全力推进广电 5G 一体化发展,加强技术创新,确保网络质量,丰富节目内容,提升用户体验,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歌华有线设有 19 个部门、15 个分公司、8 个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拥
有有线电视缴费用户 390.62 万,其中高清交互缴费用户 367.39 万;宽带缴费用户 44.95
万;广电 5G 移动用户达到 113.56 万,其中固移融合用户 46.55 万。公司网内传输电视
直播频道 206 套,其中高清频道 70 套、4K 频道 3 套、8K 频道 2 套,另提供回看服务频
道 132 套。创新开设“重温经典”免费点播专栏,筹备上线“重温经典”公益频道,歌华有线高清交互平台提供电影、电视剧、少儿、综艺、年华、教育、生活、健康、营业
厅等多种栏目和应用。公司现有总前端机房 1 个、区域前端机房 16 个、传输机房 325
个,其它各类接入机房 1000 余个;现有光缆 8.2 万皮长公里,电缆 24 万公里,管道 4071
沟公里,已形成覆盖北京全市的可承载视频、语音、数据的超大型信息化基础网络。
(二)经营情况

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14.73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59.04 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28.27 亿元。

(三)主要荣誉

公司重要用户保障部、市场部、城中分公司、海淀分公司、昌平分公司和播控中心六个单位党支部被评为 2023 年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公司冬奥运维保障团队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先进集体”。中国广电教育服务平台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智慧家庭创新应用。“基于智慧广电网络的文化大数据传播创新应用”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文化数字化创新应用。公司网络部马杰、信息系统部阳东在第 28 届全国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中分别获有线网络专业二等奖、网络安全专业三等奖。“国家文化大数据北京中心平台项目”获“2023 年北京市推动智慧广电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公司三部 8K 作品《故都有珍味 陕西篇》《山里人家》《北京牛仔》入选“2023 年北京市 8K 超高清视听作品专项扶持项目”。公司获中国广电电视“套娃”和操作复杂双治理优秀奖、移动用户突破奖、政企业务高质量发展奖,门头沟分公司被中国广电评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先进单位,傅力军、靳胜等 11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客服公司成功入选 2023(第八届)中国数字服务年度风云榜“2023中国服务品牌 100 强”。通州分公司获北京城市副中心智慧城市产业联盟颁发的“数字+底座”卓越贡献奖。

二、对股东的责任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歌华有线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报告期内,积极督促公司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依法合规。各位董、监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关注企业发展,了解掌握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并深入研究分析,认真履行重大事项的决策职责,监督决议执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在推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有效规避公司经营风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经营
管理层认真履职,兢兢业业开展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决议和要求。

(二)按时按规召开“三会”,确保股东行使决策权

2023 年,歌华有线共组织召开 1 次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