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端14亿纠纷进展:招行被监管认定存违规行为 “沉默”应对媒体采访
招商银行资讯
2019-09-20 17:46:30
  • 4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中国网财经

  近日,两封广东银保监局和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招行与钱端纠纷投诉的回复函在网上流传。对于撕扯已久的招行钱端纠纷,两封投诉函均显示,招行在此事件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两封回复函的真实性分别向广东银保监局、北京银保监局求证,对方均向记者肯定了回复函的真实性。


  广东银保监局给出的回复函上显示,招商银行广中分行员工确实存在向消费者推荐“钱端APP”,推荐过程中为完整告知消费者招商银行于钱端APP产品的信息见证关系,为准确对风险进行提示。违法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第九条的规定。


  北京银保监局给投资人反应问题的回复函中写道,招商银行原客户经理推荐钱端app,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第十一条、十三条等规定,“我局将责令该行限期整改”。


  两封回复函均显示,招商银行违反了“38号文”相关规定。具体来看,广东银保监局指出招商银行是违反了“38号文”第九条规定,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


  北京银保监局则指出招商银行违反“38号文”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等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了解银行业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第十三条规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不得混淆、模糊两者性质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


  钱端与招行的纠纷引起公众注意是在今年5月,钱端发布公告显示,约14亿元的待兑付金额无法按期履约,具体履约时间及方案需与合作方招商银行予以确认。公告一出,瞬间引得舆论哗然,众多投资者担心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根据众多投资人的说法,当初购买钱端理财产品的途径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在招行营销网点经客户经理或者招行员工推荐下载;一种是招行在其对公客户所在企业进行推广,让企业员工下载钱端购买理财。投资人正是看中了招商银行的“背书”,才放心将钱投资到钱端,而东窗事发后,招行则立刻撇清了与钱端的关系。


  事实上,早在2018年12月,钱端个别产品就已出现延期兑付。彼时,钱端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平台资产均来源于银行和金融机构;而招商银行则迅速撇清与钱端的关系,称双方已于2017年终止合作,双方合作产品已于2018年1月全部正常到期结清,钱端公司发售的产品均与招行无关。


  这场纠纷从去年十二月开始一直延续至今,招商银行于钱端对于大规模逾期责任界定一直没有定论。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监管对于消费者投诉的回复函,表示招商银行在与钱端的纠纷中确实负有责任。


  而招行在与钱端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中,此前一直保持与钱端撇清关系的态度,也随着监管回复函的出现变的沉默。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事再次采访招商银行尚姓负责人时,对方确始终保持缄默;而招行另一相关负责人则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招行对此事)没有回复。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