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9
2017年上半年
招商银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行”)作为A H股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竭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切实的价值回报。2017年上半年,在有效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本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分红情况
本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2016年度分红继续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严格按照《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分红标准明确、清晰,分红比例严格遵循“不低于当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的30%”的原则,具体分红派息方案为:本公司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和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分红0.74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董事会已具体实施了上述分红派息方案。
二、承诺履行情况
在2013年度A+H股配股过程中,本公司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曾分别承诺: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向其提供的贷款按时还本付息;不干预本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若参与认购本公司本次配股股份,在获配股份交割之日起五年之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获配股份,也不会寻求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获配股份;获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如转让股份将就转让行为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提前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在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持续补充本公司合理的资本需求;不向本公司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就本公司所了解,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三、接待投资者情况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共安排、接待了46次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投行、券商分析师的来访。通过与投资者、分析师的深度交流,本公司详尽阐述了“轻型银行”“一体两翼”战略转型与金融改革方向的一致性,以及自身在宏观审慎监管环境下和金融去杠杆的进程中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地解答了投资者、分析师对本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质量把控、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关切。同时,本公司也会不定期邀请高管层会见来访的投资者,有效满足了他们与本公司管理层交流的需求,并提升了投资者对本公司战略思路和经营策略的了解。
四、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本公司还采用以下方式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一)2017年,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业绩分析师投资者推介会、媒体发布会(以下简称“两会”)。3月27日,本公司2016年度业绩“两会”在香港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李建红董事长和管理层均出席了会议,共有国内外231位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和42位媒体记者在现场或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了业绩发布会。这是本公司自2006年H股上市以来,业绩发布会上来宾最多的一次。
(二)2017年4月初,本公司管理层分两队进行全球路演,会见了108家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报告期内,本公司参加了14家重要的国内外投行、券商举办的投资者会议,共与936人次的机构投资者进行了有效沟通。
(四)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回复了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包括接听投资者电话363次,处理投资者在IR网页的留言203则、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证E互动”平台上投资者的问题、回复大量投资者和分析师的电子邮件咨询,并处理投资者通过网页与本公司预约会议的有关事宜。
五、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要求,进一步为投资者提供投票便利,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继续向广大A股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的渠道。此外,在 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本公司精心设置了股东问答环节,董事长、行长等主要负责人直接面对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各类问题,为投资者了解招行、参与招行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收效良好。
基于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参与,以及自身的不懈努力,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了资本市场的高度评价。2017年7月12日,本公司荣获美国金融杂志《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Inv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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