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3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19-014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9 日
2、债券付息日:2019 年 8 月 12 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闽高速”)将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支付自 2018 年
8 月 1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和《2015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债券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 闽高速
3、债券代码:122431
4、发行总额:20 亿元,部分投资者于第 3 年末实施了回售选择权,回售实
施完毕后本期债券余额为 1,741,754,000 元。
5、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3.53%,发行人有
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福建高速关于“15 闽高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上调的公告》,“15 闽高速”公司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至 4.90%。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5 年 8 月 11 日
9、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1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
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1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1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本金兑付日:2020 年 8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
日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8 月 11 日为周六,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福建高速关于“15 闽高速”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本期“15 闽高速”的票面利率为 4.90%,每手“15 闽高速”(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9.20 元,QFII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4.1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9 日
2、债券付息日:2019 年 8 月 12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止 2019 年 8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 闽高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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