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9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14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三一转债”赎回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9年3月19日
赎回价格:100.304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19年3月26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年3月20日)起,三一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三一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三一转债(110032)”(以下简称“三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三一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三一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
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三一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兑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连续15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三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三一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9年3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一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04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19年3月1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19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的票面利率为1.5%
计息天数: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5%×74/365=0.304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0.304=100.304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三一转债赎回提示公告
至少3次,通知三一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年3月20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一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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