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8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6-094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17年1月3日
可转债付息日:2017年1月4日
可转债兑息日:2017年1月10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发行了45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17年1月10日支付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告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三一转债
3、债券代码:110032
4、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45亿元。
6、发行数量:4500万张(450万手)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8、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6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6%、第六年为2.0%。
(3)债券到期偿还: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兑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6年1月4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初始转股价格:7.5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高者)。
(6)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6年7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止)。
(7)信用评级:AA+。
(8)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9、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可转债票面利率为0.2%(含税),既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元人民币(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债券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17年1月3日
2、可转债付息日:2017年1月4日
3、可转债兑息日:2017年1月10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到2017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三一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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