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3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
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全部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交予买主
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55)
收购飞机之主要交易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目录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3
附录一- 本集团财务资料 ....................................... 10
附录二- 一般资料........................................... 13
-i-
释义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 指 根据空客飞机购买协议收购空客飞机
「空客飞机」 指 20架A350-900飞机,空客飞机购买协议的标的事项
「空客飞机购买协议」 指空中客车公司(Airbus S.A.S.)与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
四月二十六日订立的飞机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
购买及空中客车公司同意出售空客飞机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
「可用吨公里」或「ATKs」 指飞行公里数乘以收费载运(乘客及╱或货邮)的可用载
运吨位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且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澳
门及台湾
「本公司」 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例注册
成立之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上市、其A股於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而其美国存托凭证於纽约证券交易所上
市
「南航集团」 指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例成立的国
有企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董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