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及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向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相关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上述决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聘任外部审计师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与南航集团续签《资产租赁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我们对公司与南航集团续签《资产租赁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照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3.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朱海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运行总监职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朱海龙先生辞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上述决议。
(此页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超琼 顾惠忠
郭 为 蔡洪平
(此页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超琼 顾惠忠
郭 为 蔡洪平
(此页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超琼 顾惠忠
郭 为 蔡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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