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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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産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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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号: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於根据H股新股配售结果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无需调整的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H股新股配售结果,石化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仍为人民币6.98
元/股。
? 石化转债於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8日期间暂停转股,自2013年
2月18日起恢复转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关於核准中国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7号)核
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增发H股股票,本公司
已於2013年2月14日完成向承配人配发及发行总计2,845,234,000股H股新股
(以下简称“本次配售”),详情请见本公司於2013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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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本公司网站(www.sinopec.com)刊登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完
成H股新股配售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发行条款,在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石化转债”)发行之後,当
本公司发生因增发新股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石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增发新股:P1=(P0+A×k)/(1+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P1为调整後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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