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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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号:0386)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幷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9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于2012年10月11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15名董事审议幷一致同意通过以下事项及议案:
一、关於延长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爲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
1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於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的
议案》(以下简称“可转债决议案”)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延长十二个月,至2013年10月11日。除延长可转债决议案
的有效期外,已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的可转债决议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不变。
二、同意公司在本次会议後适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幷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发布股东大会通告。
承董事会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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