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28:中国石化2012年公司债券(12石化02)付息公告
中国石化资讯
2016-05-24 16: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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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25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6-10

债券代码:122150 债券简称:12石化0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12石化02)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6年5月31日

债券付息日:2016年6月1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本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发行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公司将于2016年6月1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2015年6月1日(以下简称“起息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石化02(122150)

3、发行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70亿元

5、债券期限:10年期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4号文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9、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10、付息债权登记日:2013年至2021年每年6月1日前的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兑付债权登记日:2022年6月1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期利息的付息兑付债权登记日。在付息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年期利息12、付息日: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付息兑付日:2022年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5、上市地点: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90%,每手“12石化0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6年5月31日。

2、本次付息日:2016年6月1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石化02”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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