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华电国际资讯
2023-11-30 18: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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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1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和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合称“有关法律”)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作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
的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准确、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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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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