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劲松)
中远海能资讯
2024-03-28 2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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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独立董事二零二三年年度履职报告

(赵劲松)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赵劲松,1963 年 11 月出生,工学博士,律师,海事仲裁员,现任中远海运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亚邮轮游艇研究院院长,青岛市市北区航运贸易金融研究院院长等职。曾在远洋货轮,英国 HillTaylorDickson 海事律师行、HolmanFenwickWillan 海事律师行和香港罗家英律师行等任职。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商法教授、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国际航运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院长、教授,前海深港国际金融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院长,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智能海洋工程研究院教授,大连海大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主任。历任国内外多所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船东协会法律中心主任、中国船舶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理事和中国船级社法律顾问。

本人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二零二三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在召开上述会议前,均能将有关资料和会议材料
提供给本人预先审阅,充分保证本人有时间进行深入分析和了解相关问题。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和独立判断,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及建设性意见,并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了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与会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和对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的提问,并将其作为本人在履职中须加以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对公司更深入的了解,更好地履职。

二零二三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6 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和 1 次股东大会。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本人按规定向股东报告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并在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了该报告。

二零二三年,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会 董事会亲自出席 董事会委托 董事会缺席
议(次) (次) 出席(次) (次)

赵劲松 10 10 0 0

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亲自出 股东大会缺席(次)
次数(次) 席(次)

赵劲松 1 1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实施细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就内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等情况审慎判断;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1.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3 年,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控体
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安全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风险与内部控制手册 3.0 版》的议案等五项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了同意。

2.战略委员会

2023 年,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可持续
发展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投资及处置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声明》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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