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9日晚间,中远海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买方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作为卖方于2023年12月29日签订1份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为本公司建造1艘49,900载重吨MR型油轮,船价为人民币3.49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海运能源”)作为买方与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中远海运重工”)作为卖方于2023年12月29日签订3份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扬州中远海运重工为海南中远海运能源建造3艘114,200载重吨阿芙拉型原油轮,3艘船舶总价为人民币17.37亿元;海南中远海运能源作为买方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作为卖方于2023年12月29日签订2份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大连中远海运重工为海南中远海运能源建造2艘64,900载重吨巴拿马型原油轮,2艘船舶总价为人民币8.32亿元;以上6艘船舶总价为人民币29.18亿元。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