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为保证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持续激励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
干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助推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四、 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考核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 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 股票期权的授予业绩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业绩指标 授予业绩条件
归母扣非净资产现金回报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不低于 21% ,
(EOE)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
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 2019 年-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2.3%,且
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
经济增加值(EVA) 完成国资委下达给集团并分解到本公司的目标
其中,归母扣非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当期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折旧摊销息税前利润(EBITDA)÷[(期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00%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在授予前一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上。其中,总部部门内设室经理正职与下属公司部门正职激励对象在授予前三年个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需达到 2 次或以上优秀。
(二) 股票期权的生效业绩条件
1. 公司层面生效业绩条件:
本次授予期权各生效年度可生效的数量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系数进行调节:
公司层面实际可生效期权数量=当期计划生效的期权数量×公司业绩系数
各生效年度各指标的业绩目标如下:
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 第三批次
指标 (生效前一年 (生效前一年 (生效前一年
度,即 2024 年) 度,即 2025 年) 度,即 2026 年)
归母扣非净资产 不低于 22.0%, 不低于 24.0%,且 不低于 26.0%,且
现金回报率 且不低于对标企 不低于对标企业 不低于对标企业
(EOE) 业 75 分位 75 分位 75 分位
利润总额较 2022 不低于 24.1%, 不低于 24.3%,且 不低于 24.5%,且
年复合增长率 且不低于对标企 不低于对标企业 不低于对标企业
业 75 分位 75 分位 75 分位
EVA 完成国资委下达给集团并分解到本公司的目标
其中,归母扣非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计算公式为:
EOE=当期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折旧摊销息税前利润
(EBITDA)÷[(期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