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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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9: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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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审计资质及 2023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注册
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2. 截至 2023 年底,合伙人 103 人,首席合伙人余强注
册会计师人数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 人。

3. 中汇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10.29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 9.4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21 亿元。2022 年
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59 家,收费总额 1.3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3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查阅了中汇的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十一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按照该议案对公司进行2023 年度审计工作。

3.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年审会计师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汇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合理,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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