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08-18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4-1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于
2004年8月16日在上海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吴大器董事委托张亚
圣董事行使表决权,苏力董事委托高光夫董事行使表决权,孙基董事委托周世平董
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会议由丁中智董事长主持。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
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200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因工作需要,徐航、陈宏恩两位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推荐周永兴、
顾振兴两位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公司为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提供贷款担保
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台39万千瓦级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3]115
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江苏望亭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请示》的文件精神,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按55%和45%的比例
出资建设,也是公司A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工程动态总投资为26.10亿元
,项目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目前,工程的建设已进入项目融资阶段,项目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的贷款事项
已由项目公司同银行达成一致,作为银团贷款之必备条件,需要该项目各出资方按
各自的投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其中我公司将提供的贷款担保额约为
9.396亿元。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八日
附:
1.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2.关于为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周永兴同志个人简历
顾振兴同志个人简历
关于为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精神,我们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为
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公司为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额度约为9.396亿元的贷款担
保是基于电力行业建设发展的特殊性,以及作为所属公司股东履行相应项目公司
章程规定的义务所致,属于公司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未发现公司有对控股、参
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翁史烈、胡茂元、张亚圣、吴大器、徐晓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