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11-19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4-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
004年11月16日在海南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8人,徐航董事委托陈宏恩
董事行使表决权;高光夫董事、袁德、苏力董事委托周世平董事行使表决权;胡
茂元董事委托张亚圣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丁中智董事长主持。经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投资组建淮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
议及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项目简介
该项目地处安徽省淮南地区,拟由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各5
0%比例共同投资建设4台600MW燃煤机组和一对可开采储量6亿吨、年产600万吨煤
炭的矿井,首期计划建设2x600MW及年产600万吨煤炭的矿井。首期两台机组计划
分别于2007年6月和2007年12月并网发电。
华东电网“十五”期间缺电形势十分严重,且煤炭资源稀少,华东地区煤炭
保有储量主要分布在安徽两淮和江苏徐州地区。其中淮南矿区煤炭矿藏极为丰富
,约占华东地区的一半。该项目的投产可以充分利用淮南煤矿的资源,建设田集
电厂,变输煤为输电,既减轻华东尤其是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压力,也符合华东
能源流向格局,加快扭转华东电网严重的缺电局面,满足华东电网负荷发展的需
要。同时可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提高核心竞争力。
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已于2004年9月对
首期两台60万千瓦田集电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了预审查。目前正在根据国家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编制核准文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情况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2.其他投资方介绍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3亿元,经营范围为
煤炭煤矿建设、矿井建设、土建安装、铁路运输、水泥、煤管、建材运输等。是
安徽省淮南地区最大的年产约三千万吨大型煤炭矿务集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
3.项目资本金及投资比例
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20亿元人民币,其中电厂投资额约为100亿元,煤矿投
资额约为20亿元。双方按照等额出资的原则向公司注入注册资本,公司首期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淮南矿业(
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首期注册资本,双方均以
人民币现金出资。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增加注册资本,最终注册资本额将达到
电厂投资额的20%和煤矿投资额的35%之和。双方按照50%对50%的比例认缴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以维持双方的股权比例不变。
二、同意公司投资浙江镇海发电项目的议案,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
有关法律手续,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项目简介
该项目地处浙江省宁波镇海地区,拟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
开发公司以及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共同投资建设2台3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天然气气源为东海西湖凹陷油气田。两台机组计划于2005年底并网发电。
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落实国家开发天然气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扩大天然气的
应用,同时对于缓和华东电网缺电情况,增强调峰能力,提高运行的经济性、可
靠性,改善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等都将起到较大的作用。从而能够使公司增
加市场份额,改善电源结构,对公司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该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家有关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情况并根据
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2.主要投资方介绍
该项目控股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5.45亿元
,经营范围为主营集资办电,开发电力,计划外电量的加工与销售,节电技术改
造;兼营集资办电项目所需配套器材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等。其与
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3.项目资本金及投资比例
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25.96亿元。注册资本6亿元,首期注入6000万元,拟
持股比例分别为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持股5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5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股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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