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宝钢股份资讯
2024-04-26 15: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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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为主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
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250 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备付期间融资到期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及华宝信托、华宝投资等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除华宝信托、华宝投资外,本公司与其他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华宝信托、华宝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的金融类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定期披露。

(五)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将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预算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250 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不排除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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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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