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 O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上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星期五 14:15-14:45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星期五 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8 日,于股权登记日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审议议题:
1. 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独立会计师及
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3. 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42.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
计师的议案 ......6
3.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
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3 年上半年,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 5,726,571,744.68 元,加
上 2023 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 35,274,284,467.85 元,加上原子公司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被动稀释导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初始取得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增加未分配利润
461,691,514.46 元 , 减 去 已 发 放 的 2022 年 下 半 年 现 金 股 利
2,218,636,599.90 元 , 2023 年 6 月 末 预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39,243,911,127.09 元。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更好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中期利润分配不计提相应公积金。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及缩短 2021-2023 年度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于 2021-2023 年度缩短分红周期,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据此计算 2023年上半年度分派现金股利不少于 22.76 亿元(含税),折 0.103 元/股。鉴于公司一贯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
2023 年 上 半 年 度 拟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0.11 元 /股 ( 含 税 )。 以
22,186,365,999 股为基准(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预计分红 2,440,500,259.89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3.61%。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11 元(含税)进行派发。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4.2020~2023 年上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
2023 年
项 目 上半年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预计
1 每股现金分红(含税) (元) 0.11 0.28 0.60 0.30
2 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24.41 62.07 131.86 66.29
3 法人报表净利润(亿元 ) 57.27 141.19 95.25 106.36
4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45.52 12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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