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 O 二三年七月五日 上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2023 年 7 月 5 日 星期三 14:30-15:00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星期三 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审议议题:
1. 关于增选陈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选陈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15 条规定“……董事会有权提出董事人选的提案。……”。现董事会提议增选陈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力 女士
196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
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
陈女士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教学与科
研工作,研究重点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区际司法协助、
国际贸易救济、南极国际治理与南极条约体系等,在国
际法学、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南极治理具有丰富的
经验。主持国家与省部级项目多项,发表《国际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等专著三部、《国际私法》等合著三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目前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仲裁员等职。
陈女士 1988 年 7 月获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1 年 7 月获复
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 年 7 月获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国际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美国耶鲁大学福克斯项目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中美富布莱特项目担任高级访问学者。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 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 独立董事聘任协议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陈力 经过充分考虑,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签名: 陈力
2023 年 6 月 日
附件 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陈力 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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