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18:上港集团关于“16上港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上港集团资讯
2018-12-06 15: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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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7



债券代码:136184 债券简称:16上港0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上港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42



回售简称:港01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3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月22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或“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公告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36184,债券简称:16上港01,以下简称:“16上港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00%,在本期债券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6上港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00%并保持不变。

2、根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16上港01”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或放弃投

1月22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3、“16上港01”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期(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3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上港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4、本次回售等同于“16上港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1月22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6上港01”债券,请“16上港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5、本公告仅对“16上港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6上港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6上港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6上港01”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1月22日)。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上港01(代码136184)



3、发行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25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7号”文件批准发行。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0%,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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