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5日,公司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等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8]165号),同意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 2013年9月8日至2043年9月7日止。收费标准、免费范围、收费管理等仍按原批文及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期满后,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规定继续实行养护管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