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战略及 ESG 委员会工作规则 ...... 2
第一节 总则...... 2
第二节 人员组成 ...... 2
第三节 职责权限 ...... 3
第四节 决策程序 ...... 4
第五节 议事规则 ...... 5
第六节 附则...... 6
第二章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 7
第一节 总则...... 7
第二节 人员组成 ...... 7
第三节 职责权限 ...... 8
第四节 决策程序 ...... 9
第五节 议事规则 ...... 11
第六节 附则...... 13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13
第一节 总则...... 13
第二节 人员组成 ...... 14
第三节 职责权限 ...... 15
第四节 决策程序 ...... 17
第五节 议事规则 ...... 18
第六节 附则...... 20
第一章 战略及 ESG 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 ESG 委员会至少应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
包含有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及 ESG 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及 ESG 委员会委员自董事会选举决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任期,其最长任期不应超过本届董事会任期,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及 ESG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ESG 工作小
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和 ESG 工作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及 ESG 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决策和 ESG 有关事项,下列事项应当经战略及 ESG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目标和规划、ESG 治理架构及其制度、ESG
领域相关政策、ESG 报告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上述事项的执行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及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节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及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
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及 ESG 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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