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德荣
2018年3月12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豫洛
2018年3月12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何万篷
2018年3月12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胡稚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了自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德荣
2018年3月22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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