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9:上海机场独立董事意见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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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15: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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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8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德荣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豫洛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拟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何万篷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了自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陈德荣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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