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8-01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文件,并于2018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前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条款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
程序 程序
(二)欲提名公司的董事、监事的股东(二)欲提名公司的董事、监事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向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向董事会(欲提名董事候选人者)或者监事会(欲提名董事候选人者)或者监事会(欲提名监事候选人者)书面提交提名(欲提名监事候选人者)书面提交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案除应符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案除应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附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附
上以下资料: 上以下资料:
1、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1、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2、提名人连续180个交易日单独或合2、提名人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公司并持有3%以上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的凭证;
股份的凭证; 3、被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被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4、被提名人简历和基本情况说明;
4、被提名人简历和基本情况说明; 5、被提名人无本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5、被提名人无本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情形的声明。 如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提名人提交的
如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提名人提交的上述资料经过公证。
上述资料经过公证。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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