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30
股票代码:600019 股票简称:宝钢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摘要
吸并方 被吸并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青
山区股份公司机关)
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 被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
2016年12月
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吸收合并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请参见本摘要第三章“备查文件”。
宝钢股份及宝钢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宝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的,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武钢股份及武钢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武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的,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宝钢股份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武钢股份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本报告书摘要所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已取得所有中国境内有关机构的批准或核准。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上市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概要
为建成代表中国钢铁工业最高技术和实力水平、拥有钢铁技术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和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宝钢股份和武钢股份拟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的具体方式为:宝钢股份向武钢股份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宝钢股份为本次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武钢股份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武钢股份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武钢有限承接与承继,自交割日起,武钢有限的100%股权由宝钢股份控制。
本次换股价格以宝钢股份、武钢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
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并以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作为定价原则,并由
此确定换股比例。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宝钢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的换股价格以宝钢股份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并以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作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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