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005
收购人名称: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上海市浦电路370号
收购人通讯地址:上海市浦电路370号
签署日期:2016年9月
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宝钢集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
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武汉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
行动的他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武钢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宝钢集团和武钢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宝钢集团拟更名为“中
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国宝
武集团”),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武钢集团全部国有权益无偿划转至中国宝武集
团,从而导致中国宝武集团间接取得武钢集团持有的武钢股份52.76%的股份并
对武钢股份实施控制。
五、本次收购的相关事项已经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258号)批准。本
次收购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中国宝武集团因通过国务院国资委无偿划转取
1
得武钢集团100%股权而间接取得武钢股份52.76%的股份并对武钢股份实施控
1根据武钢股份于2016年9月21日发布的公告,武钢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武钢股份
247,297,606股股份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247,297,606股股份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占截
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武钢股份总股本的4.9%,该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考虑到
上述股份划转的影响,本次收购前,武钢集团持有武钢股份5,325,307,98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2.76%
制应履行的对武钢股份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尚需通过所必要的反垄断审
查。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6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21
第四节 收购方式...... 23
第五节 收购人声明...... 2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收购人、宝钢集团 指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钢集团 指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武钢集团联合重组完成后的宝钢集团,
中国宝武集团 指 将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
称,将以工商局核准名称为准)
上市公司、武钢股份 指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宝钢股份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武钢股份拟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后设
武钢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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