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则、指引的有关规定,对白云机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持续督导期间为2016年2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中国银河证券对白云机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已满,现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白云机场
证券代码 600004.SH
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设立日期 2000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法定代表人 邱嘉臣
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
注册资本 2,069,320,514元
联系人 戚耀明
联系电话 020-36063595
三、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保荐代表人 乔娜
联系方式 010-66568845
保荐代表人 徐扬
联系方式 010-66568352
四、保荐工作概述
白云机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保荐
期间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白云机场履行的保荐职责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推荐文件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组织公司及其证券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等。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良好运行。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督导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履职,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5、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履行承诺的情况。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背承诺的情况。
6、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核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核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访谈沟通、查阅信息披露文件等方式,确保公司贯彻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三方监管协议。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理,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7、保荐机构通过对白云机场现场检查、日常沟通、列席会议等方式开展保荐工作。保荐期间内,保荐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制定持续督导工作计划,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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