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股权投资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又有一家新动向。继五大行之后,股份行逐渐加码到债转股子公司。
5月28日,浦发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浦发银行拟出资100亿元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并提交该行股东大会审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申报和推进筹建等工作;根据主管和监管机构要求确定出资金额、调整优化方案等事宜。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内人士表示,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体系的资金量最大,要想推动市场化债转股进一步增量扩面,必须发挥银行的投融资能力。
同时按照《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要求,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成为债转股主力军、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以及提高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定价市场化水平、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等政策落实。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近两年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积极有序开展业务,债转股落地金额超过1万亿元。
在这之前,工、农、中、建、交等五家国有大行已于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陆续开业。兴业银行也在2018年12月发布公告称,拟出资100亿元投资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底以来,银保监会陆续放开了五大行债转股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先后均获批通过附属机构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此次批复的新业务并不属于AIC的主业。
5月6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新规出台,资管业务进入万亿元债转股市场。据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登记托管信息披露与报送等提出了要求。
《通知》规定,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单笔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也可以采用资产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资产组合投资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