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一 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为 1992 年 8 月 28 日经中国人民银
行以银复 (1992) 350 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市,总部地址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1992 年 10 月 19 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法人营业执照,1993 年 1 月 9 日正式开业。1999 年 11 月 10 日,本行人民币普通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 行 法 人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00013221158XC , 金 融 许 可 证 号 为
B0015H131000001。
本行及子公司 (以下统称“本集团”) 主要属于金融行业,主要经营范围为经中国人民银
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 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融资租
赁业务,信托业务,理财业务以及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相关牌照所
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本行的主要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总局,本行境外
分行及子公司亦需遵循经营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行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表的一般规定》有
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报表披露事项的重要性。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时,本
集团考虑该事项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相关项目金
额的占比或所属财务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占比。
1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内机构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境外机构
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境
外机构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5 进行了折算。
3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
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
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
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当本集团
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
产 、负债的相 对公允价值 基础进行分配 ,不按照以 下企业合并 的会计 处理 方法进 行处
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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