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5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01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8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3月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0.503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534,015,041.5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7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第1次分红
注:1、本基金初始面值为1元,2007年7月4日拆分后,面值调整为0.3034元;
2、本基金合同未对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3月20日
除息日2017年3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3月22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将以2017年3月20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2017年3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自
2017年3月2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发送的对账单(包括纸质和电子对账单,下同)。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
2、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